自2015年10月1日起,劳动年龄段的湖北省城乡居民,不受户籍、地域限制,都可以自愿申请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0月13日,湖北新濠博亚 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近日出台的《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这项政策走在全国前列。
首次打破户籍限制 凭身份证即可申请
《意见》规定,本月起湖北全面放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限制条件,对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本着自愿原则,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意见》明确,社保部门在办理参保手续时,除审核身份证信息外,不得以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居住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限制申请人参保。参保人员只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参保手续。
解读:通俗地讲,就是符合条件的居民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去参保了,这打破了以往参保的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居住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限制。
自愿申请 不得重复参保
《意见》明确,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同一时间段,参保人只能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得重复参保。
解读:已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原保险关系予以封存。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有关规定处理。
养老待遇可大幅提高
目前,在领取待遇人群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待遇的全省平均水平约2200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一项为约80元/月,二者有较大差距。在缴纳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从100-2000元(每年)之间有12个缴费档次自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纳费用约3800余元/年。
解读:截至2014年年底,湖北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约2200万人,其中正在缴费的约1600万,已领取待遇的约600万人。在缴费人群中,有25%的参保人缴费档次在200元以上。《意见》出台后,有能力的参保人可以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预计有近百万人受惠。
大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
《意见》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经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年限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但满十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单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一次性缴费基数不低于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度所在市(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延长缴费,应先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予以封存。参保人达到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时,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规定处理。
解读:例如,甲、乙两个农民,男,都是2010年参加了当时的新农保(2012年全省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0至2015年缴费6年,都在2015年10月申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其中甲1960年10月出生,乙1970年10月出生。
甲2020年10月年满60周岁时,企保缴费5年,未达到缴费满15年的条件,他可选择从企保转入居保,按月领取居保养老金;也可选择在企保延长缴费,到2025年10月年满65周岁时,缴费年限达10年,这时,可把还差5年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齐后,开始按月领取企保养老金。乙,2030年10月年满60周岁,企保缴费也达到15年,将其居保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企保后,按月领取企保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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