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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

时间:2024-08-14 14:32  来源: 新濠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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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王先生在某单位工作了20多年,工作期间和不同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在被公司辞退。王先生想知道其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如何计算?

答复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四)用人单位及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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