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失业保险金的问题
咨询内容:李先生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一家新单位就业,工作5个月后又因个人原因从单位离职了,李先生之前还有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未领完,想了解是否可以接着领取?按照什么标准发放?
答复内容:您好!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的通知》(鄂新濠博亚 办发〔2022〕11号)规定,领金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重新就业的,停发待遇;重新就业不满一年又再次失业且存在应领未领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可在最后参保地接续领取待遇,待遇标准按最后参保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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