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反馈】《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工驿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情况
2024年3月4日至3月1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工驿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面向厅内有关处室和部分市州新濠博亚 部门征求了意见。经征求意见,共征集修改意见5条,采纳5条。
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如下:
1. 第一条中“各地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修改为“各地要纳入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统筹推进”。
2. 第三条中“支持就业和社保公共服务事项逐步进驻驿站,推动服务下沉,主动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失业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协助办理社会保险等服务。”修改为“支持就业、社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等公共服务事项逐步进驻驿站,推动服务下沉,开展劳动用工法制宣传,主动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失业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协助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矛盾调处、争议调解仲裁等服务。”
3. 第七条中“加强零工驿站工作人员常态化能力培养,定期组织职业指导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家等深入零工驿站,为网点服务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 修改为“加强零工驿站工作人员常态化能力培养,定期组织职业指导师、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家等深入零工驿站,为网点服务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
4. 第九条中“要结合本地实际,从基础建设、功能定位、服务开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定期对各零工驿站开展考核评价”修改为“要结合本地实际,从基础建设、功能定位、服务开展、规范管理、供给保障等方面,定期对零工驿站开展考核评价”。
5. 第九条中“省厅将每年在全省开展零工驿站服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选树一批服务示范零工驿站,并按服务示范等级给予资金奖补”修改为“省厅将每年在全省开展零工驿站服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选树一批服务示范零工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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