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新濠博亚 部函〔2023〕122号),以及新濠博亚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鄂新濠博亚 奖〔2023〕70号)精神,经全省各级新濠博亚 局和生态环境局逐级审核推荐,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将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分析测试中心、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备选)等5个单位作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湖北省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四级主任科员李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郑鹏、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质量室副主任杜永(备选)等3名同志作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 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2月26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军定
电话:027-87168898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邮编:430072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一)正式推荐对象
1.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中心积极服务于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环境公益与私益诉讼等鉴定领域,共开展环境损害鉴定案件数量143件,配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余件,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0余件,累计鉴定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超2.32亿元。承担《湖北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证据采集技术规范研究》等环境损害鉴定领域省部级课题8项,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研究成果《湖北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湖北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规程》《湖北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通用规范》陆续施行,有力推动了司法鉴定工作发展。中心积极推进法规标准建设,研究起草和制修订的《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条例》《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20余项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已发布实施。中心1项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2项案例入选司法部“十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指导案例”,1项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1项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1项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及“湖北省十大法治创新案例”,4项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4项案例入选“湖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2项案例入选湖北法院2016-2021年度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心参与构建湖北省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创新构建湖北省新污染物“筛-评-控”防控体系,建立区域性环境健康风险识别、评估与分级技术体系,在疫情期间深入涉疫环境防控工作一线,为守住疫情防控末端环境安全防线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
2.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创新流域综合执法监管新机制,在黄柏河、柏临河流域内设立基层执法点,实行“守在河边、一线执法、流动巡查、现场管控”,专人专片、专职专责网格监管模式,集中行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海事等部门涉及水生态保护的138项行政执法权,执法改革以来,累计实施行政执法检查3105次,查处案件266件,实现以流域为管理单元、有固定机构队伍、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综合执法体制,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取得良好成效。提请宜昌市人大颁布实施《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制定《黄柏河流域生态补偿实施方案》《柏临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方案》,以“赏罚分明”激发流域保护动力,充分调动流域政府、市场主体和流域群众的控污、减污、治污的积极性。实施系统性总磷污染治理,参与制定《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黄柏河东支流域磷矿开发利用环境监督管理的意见》。开创全流域普法宣传格局,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探索开展“生态小公民”建设,累计开展大型普法活动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万份,流域沿线普法覆盖率达95%以上,营造流域沿线人人参与生态保护的浓厚氛围。推动流域产业由磷矿开发为主向绿色矿业、生态农业、康养休闲等多产业融合发展,流域内环百里荒乡村振兴试验区荣获生态环境部第六批“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樟村坪镇获评“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乡镇”。深入实施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实现流域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并在柏临河成功复制推广,探索出流域综合治理“宜昌实践”。
3.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该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扛牢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全国争名次、全省争位次、全市争一流、全县争先进为目标,推动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气不放松。PM10、PM2.5浓度从2017年均75微克/立方米、49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2年均45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降幅分别达到40%和45%,2022年空气优良率 96.7%,稳居全市第一、全省第一方阵;强化系统治水不动摇。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沮河、南河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保持和优于Ⅱ类标准,连续多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守牢土壤安全不懈怠。做实源头管控和分类管理,严把用地准入关,县域内无土壤污染风险地块;扛牢环境问题监管责任不放手。先后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0件,整改突出环境问题145个,该县在中央、省级五轮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暗访中均无典型案例被通报,38件信访全部按时办结销号。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是全省首个获得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两项殊荣的区域,拥有1个国家级生态镇、88个省级生态村,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实现全覆盖,保康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交流,省政府多次对保康县生态建设成果通报表扬。保康分局先后多次被省厅表彰为优胜单位,全市环保系统综合目标考核第一,连续五年获得县委、县政府综合考核优秀等次。
4.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分析测试中心:该中心是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最基础、最核心的技术科室,负责全站的实验室分析任务。中心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聚焦“五度”强队伍,做到政治引领“有深度”、履职尽责“有态度”、勤于钻研“有高度”、选树典型“有力度”、民生服务“有温度”,不仅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部、总站及省厅安排的各项任务,而且在土壤样品分析、二噁英专项监测、新污染物监测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面对几百个土壤样品、每年8000多个国家地表水采测分离样品,外加应急、执法、督察等专项任务,加班加点、随时待命是他们的日常,“轻伤不下火线,孕产坚持实验”成了女职工默守的“规矩”;自2013年开展二噁英监测以来,中心人员行程超13万公里,攀爬上百个大大小小的烟囱,攀爬烟囱高度近2万米,完成近百家企业500余次的现场采样,高空作业时长近1万个小时,为全国垃圾焚烧行业二噁英监督性监测贡献了湖北力量;2022年中心聚焦“新污染物”监测,短短5个月便建立了抗生素、烷基酚等一百多种新污染物的监测能力,被选为全国首批3个试点省份之一,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基础保障;中心自主建立了10余类环境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体系,完成了9个国家及地方生态环保标准制订的项目,填补了部分目标物监测分析方法的空白,先后承担了2个国际合作项目、15个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发表研究性论文60余篇,为环境监测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备选对象
5.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该分局锚定“两山”路径,积极打造生态样板。2021年,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2021年,罗田县获得生态环境部授予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2023年,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县初步形成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中药材+”发展、科技赋能现代产业发展、农文旅融合发展等四种“两山”转换模式,不仅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也成功打造了“罗田样板”,还为同类山区县、生态功能区“两山”转化提供了借鉴样本。紧盯“两山”转化,全面助力经济发展。以“双碳”战略为契机,推动县政府先行启动林业碳汇,并与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共同签订《罗田县林业碳汇资源合作开发协议》,成为全市首家签约单位。全面推进全国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编制了《罗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0-2030年)》,圆满完成18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依托政策性金融机构融资模式谋划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整县推进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确保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60%治理率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的强力推动下,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GDP)185亿元、增长6.5%;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产占比超过50%;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保持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
二、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一)正式推荐对象
1.湖北省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四级主任科员李威,男,198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正连职参谋、科员、一级科员,现任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四级主任科员。从部队转业6年来,该同志秉承军队优良作风、练就过硬环保本领,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找准工作指南针、定盘星。扎根青山区(全国重要钢铁基地和重化工聚集区)生态环保工作一线,在执法一线勇往直前,累计圆满完成400余家次“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1000余家次排污单位及建设项目检查、1500余件环境信访案件承办等任务。用铁的意志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强化监督帮扶任务。出色办理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信访案件,扎实推进修造船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改,反馈问题全部按时整改销号。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将150家涉气工业企业纳入智慧监管。积极协调服务武钢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及绩效A级创建,60余个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全部如期完成。组织开展涉水工业企业环境专项执法,提升水体水质。常态监管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污水处理及医疗废物处置,确保次生污染零发生。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妥善处理内涝污染财产受损信访案件,29户村民如愿获得赔偿。用铁的作风练就环保执法硬本领。近3年,在各级执法任务和比武中,斩获佳绩。2021年被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通报表扬,2022年获省比武一等奖(第一名)、并获省五一劳动奖章,2023年获市技能比武个人特殊贡献奖。
2.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郑鹏,男,198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现任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该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恪尽职守、勇于担当、业绩突出,先后获得省直机关青年岗位能手等称号,荣立三等功2次。勇做污染防治攻坚的执行能手,组织编制实施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方案,以源头治理为抓手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中湖北省连续三年优秀等次,2022年全省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41.9%,圆满完成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勇做总量减排的行家里手,设计落实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奖代补”制度,推进减排项目建设,超额完成各年度任务,所在集体被评为全国“十二五”总量减排先进集体。勇做环保机制改革的创新先锋,参与省环保垂管改革试点,推进湖北省排污权交易改革,研究落实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为国家改革试点提供湖北样本。该同志工作作风严谨务实,素质良好。笔耕不辍,用笔尖传达环保政策。十多篇环保专项报告得到省领导批示,参与完成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等多项综合文稿写作,撰写多项省委、省政府大督察报告。健行不止,用脚步传递环保要求。十多年来走遍全省所有县区,几乎走遍了全省所有火电、钢铁、石化、水泥、平板玻璃厂,以及部分污水处理厂和畜禽养殖场,帮扶指导规范运行环保处理设施。钻研不怠,用数据研究环保措施。组织编制了各年度减排核算表格,编制大气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进环保绩效评级,组织开展湖北省空气质量特点分析,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到实处。
(二)备选对象
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质量室副主任
杜永,男,汉族,1987年0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九级,现任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质量室副主任。该同志立足本职岗位,业绩突出。在从事实验室分析工作期间,圆满完成各类环境样品的理化分析、仪器分析任务,积极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支撑作用。在质量管理岗位上,开展各项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努力提高单位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中心监测数据的“真”、“准”、“全”;组织单位技术人员和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十堰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组织单位参加各类能力验证,助力十堰监测中心连续五年获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授予的“能力考核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工作以来,该同志多次获得单位先进个人和年度考核优秀,获得“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能手”、“十堰市行业技术能手”、“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等11项市级及以上荣誉;在《分析仪器》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2篇,多次在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中获奖。该同志听从组织安排,服务大局。该同志在重大工作任务面前,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冲在前干在前,有力地服务生态环境管理大局。2017年5月该同志赴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环境保护局开展技术援藏工作,在藏工作期间克服高原反应、恶劣的自然条件等困难,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援藏工作中,援藏期间的表现赢得了受援单位和省委组织部的高度好评。2018年11月参加湖北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9年12月参加生态环境部第二阶段统筹强化监督工作,赴山东省滨州、聊城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检查,出色完成现场检查和实验室分析工作。2021年9月参加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核查工作,圆满的完成了各项检查任务。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