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补省级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省内各有关医院、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为加强劳动能力鉴定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专家库动态管理,促进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1号)《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增补充实省级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请省内各有关医院、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合完成好本次增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选取范围
以省(部)属在汉医院、省内在汉工伤康复机构、省内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职医疗卫生专家和辅助器具配置专家为主体,省内特色专科医院、武汉市属医院、省内其他重点医院和重点科室在职或退休医疗卫生专家为补充。
二、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医疗卫生专家:具有副高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于精神类,烧伤类等副主任医师较少的科目,可由经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推荐的主治医师充实鉴定专家队伍),能够胜任聘期满3年;通过协调能够安排一定工作时间(现场鉴定时间一般为一天)参加省级劳动能力现场鉴定;通过培训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个人自愿并热心公益、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辅助器具配置专家:具有医疗卫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假肢师或者矫形器师职业资格,或者连续从事辅助器具配置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个人自愿并热心公益、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三、入库专家工作职责
(一)参加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组织的劳动能力鉴定评审工作;
(二)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疑难案例研讨会;
(三)参与研究和处理劳动能力鉴定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医学咨询、解释、指导;
(四)为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政策和标准提供技术咨询;
(五)参与全省对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把握出现较大分歧时的研讨评判工作;
(六)参与全省重大疑难劳动能力鉴定案例的分析指导工作;
(七)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增补专家入库程序
请各有关单位收到此函后,在充分征求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好相关医疗卫生、辅助器具配置专家进行报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按要求填报《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专家推荐表》《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专家推荐汇总表》,于2023年9月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寄送至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实际需要,依照聘用条件,对推荐的医疗卫生、辅助器具配置专家进行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库统一管理,适时抽调专家库成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库内专家,按照国家和省内有关规定获取相应劳务报酬。库内专家在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业绩成果,可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因素,在岗位等级晋升以及专家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请各有关单位收到此函后,着眼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保障事业需要,积极支持、认真组织好专家推荐入库工作。
联 系 人: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杨锦 孙雪
联系电话:027-86656661 027-86656718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新濠博亚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805室
电子邮箱:2335903823 @qq.com
附件:1.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专家推荐表
2.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专家推荐汇总表
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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