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公告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国评组发〔2011〕5号)和《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办发〔2012〕28号)相关规定,现将我省审核通过的2017年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计划公告如下:
1、全省党委办公厅(室)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2、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3、全省优秀政协委员、先进政协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4、全省政协好新闻评选表彰活动;
5、湖北屈原文艺奖评选表彰活动;
6、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活动;
7、湖北文化名家奖评选表彰活动;
8、宣传湖北好新闻奖评选表彰活动;
9、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
10、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个评选表彰活动;
11、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12、全省城乡妇“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13、湖北省科普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14、全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15、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16、湖北省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17、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
18、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百佳村民委员会和百佳社区居民委员会评选表彰活动;
19、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
20、全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21、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活动;
22、湖北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名街评定命名活动;
23、湖北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优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24、湖北省长江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
25、湖北省政府“编钟奖”评选表彰活动;
26、湖北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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